自2026年9月1日起,部分运输和货运代理单证必须使用电子形式。进口商、发货人和货运代理接入ГИС ЭПД的准备清单。
更新于2026年8月17日。
自2026年9月1日起,商业货物运输参与方必须以电子形式办理部分运输和货运代理单证。依据为2025年6月7日第140-ФЗ号联邦法律。单证通过经认证的电子运输单证信息系统运营商传送至国家ГИС ЭПД系统。
哪些单证改为电子形式
俄罗斯交通部规定,公路运输的运输单和订车申请单、铁路货运单、航空货运单以及货运代理单证必须采用电子文件流转。
- 给货运代理的委托书;
- 货运代理收据;
- 仓储收据;
- 运输法律针对具体运输方式规定的电子运输单证。
物流链各参与方在运营商的信息系统中制作并签署各自负责的单证部分。运营商负责参与方之间的数据交换,并将信息传送至ГИС ЭПД。
哪些主体需要准备
这一转变涉及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以及商业运输的其他参与方。对于进口商,尤其需要提前明确谁负责制作俄罗斯境内运输段的每份单证、谁签署各单证部分,以及运输标识符如何在承运人、仓库、货运代理和财务部门之间传递。
俄罗斯交通部还针对若干情况规定了例外。例如,为自然人的个人需要提供服务时,货运代理单证可以使用纸质形式;因紧急情况导致技术上无法使用电子形式且有文件证明时,也可以使用纸质形式。某些运输方式另有经批准的纸质单证适用情形。
企业在9月1日前的准备清单
- 确定各方角色。 在合同中明确谁是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和收货人,以及谁负责制作电子运输单证的每个部分。
- 编制单证清单。 按实际使用的路线区分公路、铁路、航空运输单证和货运代理单证。
- 选择电子运输单证信息系统运营商。 核查其认证资质、对所需格式的支持、与交易对方运营商的漫游互通能力以及与财务核算系统的集成。
- 配置电子签名和权限。 指定工作人员,确定机读授权委托书,并核查证书有效性。
- 核对基础数据目录。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原因代码、地址以及车辆、驾驶员、货物和计量单位信息,必须在所有系统中保持一致。
- 进行试运。 检查单证的创建、签署、更正和作废,以及物流链所有参与方能否收到相应单证部分。
- 设置错误控制。 指定负责处理被拒单证、数据差异和应急工作程序的人员。
- 将电子运输单证与供货核算关联。 运输标识符应与订单、合同、发票、仓储作业以及清关文件整套资料对应。
国际供货需要核查什么
国际运输路线中的电子文件流转,需要与合同、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货物信息和俄罗斯境内运输段相衔接。货物名称、包装件数量、重量、各方地址或运输工具信息不一致,会增加人工更正以及物流链参与方交接货物时发生延误的风险。
运输开始前,建议统一核对商业、运输和海关文件。Невский Брокер的专业人员可组织 国际货物运输, 报关 和 外贸业务支持.
官方来源
本文由Невский Брокер有限责任公司编辑部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