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代理人付款时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仅有代理参与并不会产生统一的税务结果。首先要确定交易标的、销售地点、境外交易对手的身份、中介的角色、进口制度和相关文件。此后才能核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可能承担的扣缴义务。
哪些业务不能混在一起
| 业务 | 需要分别核查的事项 |
|---|---|
| 货物进口 | 报关单、进口增值税缴纳、货物入账以及抵扣权。 |
| 从境外主体购买工程或服务 | 销售地点、境外主体是否办理税务登记以及《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161条。 |
| 代理报酬 | 服务提供方、费用、验收单或报告、发票以及服务方适用的税制。 |
| 向供应商转款 | 付款依据、委托完成时点、币种和收款人证明。 |
向境外供应商采购时的增值税
在俄罗斯境内从某些境外主体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时,可能产生增值税扣缴义务。但进口货物、境外服务和中介报酬适用不同依据。不能仅凭供应商所在国家或代理是否参与作出结论。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通报,自2026年起增值税基本税率和其他规则将发生变化。这并不意味着某一税率自动适用于所有国际业务。在交易日期,需要核查征税对象、销售地点、税收优惠、纳税人适用制度和最新申报表。
进口增值税和代理文件
进口货物以海关文件和付款文件为依据。如果通过中介组织进口,委托人需要取得一套能够把海关款项缴纳和报关单与所购货物对应起来的文件。代理报酬与进口增值税分别核算。
企业所得税和文件证明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指出,费用必须合理并有文件证明。通过代理结算通常需要主合同和发票、代理合同和申请、银行对账单、代理报告、向供应商付款的证明、报酬文件以及货物或服务文件。
汇兑差额、佣金、银行费用和采购成本分别按照各自依据入账。不得在不作明细说明的情况下把它们合并为一个金额。收入或费用的确认时点取决于所采用的方法、交易条件以及《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25章的现行版本。
何时核查境外组织所得税
如果俄罗斯组织向境外主体支付可能被认定为来源于俄罗斯的所得,则需要另行核查。应针对具体款项评估所得类型、国际协定、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及《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309至310条。进口货款不得自动等同于向境外组织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会计人员核对清单
- 谁是卖方、代理、付款人和收款人;
- 中介以谁的名义行事;
- 具体购买什么,以及销售地点认定在哪里;
- 是否有进口报关单和进口增值税文件;
- 佣金和可报销费用由哪些文件证明;
- 是否有承担扣缴义务的依据;
- 业务发生日适用哪些规定和表格。
核查付款路径和委托文件时,请使用以下页面: 付款代理服务.
官方来源
本材料不构成税务意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扣缴义务人身份,应由专业人员根据具体业务发生日的文件和现行规定确认。